根据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化学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面试,最终以面试和综合成绩确定转专业拟接收名单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4月29日至5月6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具名书面提出。
联系电话:028-85410765
联系地址: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化学馆114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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